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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杏林|山東省2021年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資格審核時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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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

現將我省2021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資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截止時間統(tǒng)一定于8月19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guī)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

(1)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應試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4)職稱評聘證明(僅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提供);

2.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的電子版,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guī)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

(1)2002年以前取得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期間上傳證明(證書)等相關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網上人工核查,應試人員務必于8月19日16:00前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申請、身份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仍須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guī)定地點接受現場核查。

4.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須對所學專業(yè)與允許報考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應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

5.應試人員上傳證明材料無法辨別真?zhèn)位蚱渌枰浆F場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五)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jiān)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報名系統(tǒng)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7901800)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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